开山大咖|王胜:40天,3次坍塌事故,7人死亡。谁该为碧桂园倒塌事件买单?
发布时间:2018-08-09 10:25:17
王胜 律师
四川开山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建设工程部负责人
擅长领域:公司法律顾问、合同纠纷、金融纠纷、股权纠纷
拼多多假货风波余温尚存,“宇宙第一房企”碧桂园就站在了舆论的风口。7月26日深夜,安徽六安碧桂园·城市之光项目建筑工地发生坍塌,6死多伤。面对此等重大的安全事故,碧桂园却在8月3日将新闻发布会开成了邀请全国记者“走进碧桂园”的媒体见面会,诚挚、恳切的道歉声明在受到公然贿赂的众多记者、媒体人面前显得是那么虚伪。此事一经披露便迅速发酵,上一秒还在对拼多多口诛笔伐的人们立马矛头转向了碧桂园。
建筑工人的人身安全长久以来都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加之一部分质量不过关的建筑的存在,他们更是长期处在危险的工作环境中。早年间,我们便经常看到包工头私吞款项,建筑工人没有工钱可拿,连回家过年的路费都没有的新闻;近些年更是频繁出现建筑工人因建筑质量问题死亡的安全事故。我们今天主要谈谈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后,谁来承担这个责任。
为此,我们专门请教了开山律师事务所的王胜律师,以下是他的一些看法:
房地产开发最主要分为三方:甲方、乙方和第三方。甲方是建设单位如碧桂园,乙方是施工单位,第三方是监理。其他还涉及勘察、设计单位等。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在该土地上建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是建设工程合同的总发包人。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通过选择、确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等,参与工程建设的很多环节,对建设工程的质量有着很大的影响。因此,相关的法律、法规都对建设单位的义务进行了规定。根据合同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发包的,应当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建设单位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建设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单位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建设工程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或者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负责建设工程的具体施工工作,对建设工程质量有着比较直接的影响,应当对建设工程的质量负责。施工单位既包括总承包施工单位,也包括分包施工单位。我国相关的法律对施工单位的责任作了规定,建筑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第五十八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第六十七条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等
建筑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进行设计,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在设计文件上签字,对设计文件负责。”
4、监理单位
合同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本法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筑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5、勘察、设计、监理单位以外的责任人
例如,根据建筑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负责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施工条件的建筑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或者竣工验收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不合格的建筑工程出具质量合格文件或者按合格工程验收,造成损失的,由该部门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我们不难从王胜律师的回答中得出结论: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事故主体责任方并不是唯 一固定的。因为每一个房产开发项目都涉及到方方面面的配合,这其中的关系太过错综复杂。
雪崩发生时,尚且没有一片雪花敢声称自己是无辜的,何况是人命关天的重大安全事故。是以,笔者认为上文中王律师所提到的单位均需为此事负责,不止是对遇难者家属的道歉、赔偿,更需要对社会大众给出一个明确的解释。
房地产企业应保障旗下正在施工的建筑的质量,不能仅为了提高周转效率而大幅缩短工期。毕竟,这将是众多老百姓未来的“安身立命之所”。希望这些单位在承担责任、向社会大众道歉、说明问题所在的同时,也能努力自省,以绝未来再度发生此种事件之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