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私吞部分贷款,杨巧玲律师助当事人成功夺回
发布时间:2019-09-27 16:58:19
2019年9月19日, 当事人张某为表示对杨巧玲律师的感谢,特地前来开山(重庆)律师事务所,赠与杨巧玲律师“忠诚法律,维护公平,尽职尽责,诚信服务” 的锦旗。 案情回顾 原告张某通过某中介公司向银行贷款,贷款金额35万元,而实际上她只得到了30.8万元,有4.2万元没有得到,原告等额本息偿还该笔贷款。当时中介公司的员工说4.2万元是银行砍头息,原告由于迫切需要钱就同意了。 后张某经济宽裕,去银行提前还款才得知银行根本未收砍头息,实际上是中介公司私吞了钱。原因在于中介公司要求原告将贷款放款在中介公司某员工指定的银行账户里,再由中介公司支付给原告。 ////////// 基于对开山(重庆)律师事务所的信任,张某委托杨巧玲律师担任其辩护律师为其辩护。杨巧玲律师接受张某的委托后,第一时间向张某详细了解了该案案情,并开展相关工作。 杨巧玲律师将中介公司员工及收款人诉诸法院,最终法院判决收款人向原告返还4.2万元。 “忠诚法律,维护公平,尽职尽责,诚信服务”,这是当事人对杨巧玲律师的衷心评价。法律虽说是冷酷的,但是法律人提供的法律服务是温暖的!杨巧玲律师表示依法为当事人辩护,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是律师的职责和使命。